浙大用10万+评职称是创新之举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9-25 16:22:45   阅读量:0

原标题:浙大用10万+评职称, 是破除陈腐学术评价体系的创新之举

浙江大学将“10 万+”等同核心期刊,此举有利于破除“唯 论文”的陈腐学术评价体系,激励学者参与公共事务,其 积极意义值得肯定。

文/评论员 罗中云 编辑 陈永杰

日前,浙江大学发布了《浙江大学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其中规定,浙大在校师生在媒体及其“两微一端”发表的网文将可认定为国内权威、一级、核心等学术期刊论文,纳入晋升评聘和评奖评优。

尽管这个《实施办法》涉及很多方面,对于作参考的“网文”的传播平台、效果等作了诸多条件限制,但媒体关注的焦点还是一组数字:被不少于10 家主流媒体及其网站、“两微一端”和重要商业网站及其“两微一端”刊发、转载;微信公众号刊发的作品,阅读量不少于10 万;头条号刊发的作品,阅读量不少于40 万。总之,核心字眼是:“10万+”。

此举一出,议论纷纷。有人认为网络文章的受欢迎程度和作者的学术水平是两码事,用10万+评职称,有可能会助长浮夸、媚俗的学术风气,不值得提倡。但我们也应该看到,浙江大学在中国高校中第一个吃新媒体螃蟹,是顺应互联网时代的明智之举,也是针对原有学术评价体系的创新之举。

首先,从科研评价体系来说,浙江大学这一举措对于纠正职称评定、职务晋升、评奖评优中的“唯论文”倾向具有积极意义。在当前的“唯论文”倾向下,论文发表数量和载体背负了过多的考核砝码,其真正的学术价值被忽略,导致一些科研人员为了发表论文不惜剽窃他人成果、数据作假、找人代笔……庞大的市场甚至培育出了论文灰色产业链,近年来曝出的多起中国作者论文被国际期刊退稿事件令人汗颜。

在这样的背景下,浙江大学用“优秀网络文化成果”为科研人员提供了一条职位晋升、评奖评优的新路径,无疑减轻了他们发表论文的压力,也是对现有评价体系的极好补充。

其次,浙江大学的新举措有利于鼓励更多的科研人员投身科普等公共事务。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的“科技三会”上强调,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而目前制约科研人员从事科普的,正是单一和僵化的晋升和评价体系。

做好科普、写好网络文章并不比写学术论文容易,为了达到效果,科研人员同样需要调查研究、搜集素材,同时还需要跟踪热点,研究网络传播规律。因此,将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网络作品算成学术成就,是对学者参与公共事务的“合理补偿”和激励,这也是浙江大学新规的意义所在。

科研人员与其把过多的资源投入到一些并无学术价值的论文发表上,不如腾出一部分资源或精力,利用网络平台特别是专业的科技类媒体平台积极发声,以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自己的学术成果,不但能够收获成就感,同时也能为自身晋升增加砝码,岂不是一件两全其美之事?更何况,很多网络成果的学术价值和影响力远远超过核心期刊。

更进一步说,专家学者是否应该在公共媒体上多发声,中外学界早有共识——应该。这不仅是因知识分子应该胸怀天下,传播真理,还因为科学研究有时是很“奢侈”的——“花纳税人的钱,满足自己的兴趣”。从这个角度看,学者更有义务把自己的研究成果介绍给公众。其实,这些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都在呼吁,逐渐探索一种将公共媒体上的发表、公共事务的参与纳入学术界考评体系的方式。浙江大学正是在进行这种有益的尝试。

当然,浙江大学此举也会让人担心评职称进入“刷流量”的时代,这是可以理解的。这就要求浙江大学在具体执行此项新规的时候,也需要建立完备的监督机制,比如要求文章发布的平台必须有技术支持,能及时监控并杜绝“刷票”。一经发现有人故意在背后通过策划、营销或找网络大V拉票等现象,应有严厉的处罚措施。

浙江大学将网络优秀文化成果纳入晋升评聘框架内的大胆尝试,目前固然可能还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但仍值得我们包容与期待。其对于革除“唯论文是举”学术评价机制的弊端,激励科研工作者参与科普等社会公共事务,体现更大的社会价值,无疑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