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驾驶仍在无规则中上路“裸奔”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3-26 10:52:03   阅读量:0

原标题:自动驾驶已经“梦想照进现实”,却仍在无规则中“裸奔”

越来越多的汽车品牌都配备了不同程度的自动驾驶功能。自动驾驶技术已经逐步“梦想照进现实”。遗憾的是,处于自动驾驶状态的车辆上路在法律法规层面依旧处于“裸奔”状态。

文/评论员 柯观 编辑/吉菁菁

最近自动驾驶领域的好消息坏消息都不少,一方面,上海和北京相继发放了首批自动驾驶路测牌照,自动驾驶汽车开始上路测试。另一方面,在美国,发生了全球首例自动驾驶汽车撞死行人事件;在中国,特斯拉承认两年前发生的一起追尾导致司机身亡的惨剧中车辆处于自动驾驶状态。

2016年1月20日,河北邯郸车主高巨斌23岁的儿子高雅宁驾驶一辆特斯拉Model S在京港澳高速邯郸段行驶时,与前方的一辆道路清扫车发生追尾事故导致身亡。特斯拉方面近日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出事时车辆处于“Autopilot”(自动驾驶)状态。

尽管经交警认定,本次事故中驾驶特斯拉的司机高雅宁负主要责任。但高巨斌称,特斯拉销售人员在卖车时称,“只要设置自动驾驶功能,司机可以闭上眼睛打盹儿,全家出行时可以一起打牌、喝咖啡、休息。”他起诉认为,特斯拉夸大宣传的自动驾驶功能是车祸元凶。当前这个官司还处于拉锯战中,究竟是司机操作不当,还是特斯拉自动驾驶系统存在致命的缺陷,目前还没有结论。

这不是特斯拉自动驾驶状态时唯一的死亡事故。2016年5月,处于自动驾驶中的特斯拉在美国佛罗里达州与一辆卡车相撞,导致特斯拉电动车司机布劳恩(Brown)死亡。不过时隔一年以后美国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发布的约500页的调查报告中点明,此次车祸与驾驶者本人的不当驾驶有关。因为“Autopilot”仅是一种辅助自动驾驶,也就是不能完全取代人类司机。

特斯拉事故发生以后,每一次都会引发将“生命交给机器是否靠谱”的讨论,甚至引起很多人对自动驾驶技术的怀疑。任何科学技术的发展都是一个过程,当前自动驾驶技术还处于初级阶段,很多功能都还需要继续完善,直到达到“真正安全的自动驾驶”。

但现实是,越来越多的汽车品牌都配备了不同程度的自动驾驶功能。自动驾驶技术已经逐步“梦想照进现实”。遗憾的是,处于自动驾驶状态的车辆上路在法律法规层面依旧处于“裸奔”状态。

由自动驾驶技术产生的问题,显然已经突破了现有交通法规的框架。自动驾驶车辆中,什么样的人才能有资质充当第一司乘人员?如何规范司机的操作?哪些路段或者什么等级的公路才能开启自动驾驶功能?出了事故,如何就司机和汽车公司进行责任的划分等这些问题都是当前法律法规需要明确的。

2017年底,北京交通委正式印发了《北京市关于加快推进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作为中国第一个自动驾驶车辆管理规范,正式给北京地区的自动驾驶路试做了规定。该法规的出台,让自动驾驶车辆生产厂商在北京上路测试有了可以遵循的规则,也解除了自动驾驶车辆上路没有法律保障的尴尬,这将大力推动北京自动驾驶车辆产业的发展。但这还是一个地方性法规,并且对普通司乘人员也缺乏制约。

随着特斯拉等有自动驾驶功能的进口车辆更多地被引入国内,以及国产汽车中不同程度自动驾驶技术的采用,给自动驾驶这种全新的交通方式穿上安全的法律“盾牌”就应该被加速推进。现在,自动驾驶致人死亡的事故已经发生,危险来临该怎么办?是直面挑战寻找对策还是听之任之?这已经成了我国相关交通管理部门亟须解决的问题。

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并不是要遏制自动驾驶技术的发展,与之相反的是,有了相应的规则,自动驾驶技术就可以得到更为规范的研发和应用。使用自动驾驶车辆的主要司乘人员也就有了必须强制执行的操作规范。这是对司乘人员的更为充分的安全保障,也是对其他社会公众人身安全的高度负责。

当然,制定法律法规需要针对当前自动驾驶技术的发展情况进行详尽的调研,而后在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与无人驾驶技术发展实际相适应的法律法规。法律法规的制定,一个方面是为了建立安全的阀门,一个方面是推动自动驾驶技术在更为规范的状态中迅速发展,而不是给自动驾驶技术的发展设置重重障碍。

任何新技术,只有得到真正场景的考验后才能发现问题不断改进,这是现代工业化产品发展的逻辑。如果法律法规的制定不是帮助其规范发展,而是成了其发展道路上的绊脚石,其设置价值也就要大打折扣。■